中小微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19

  天津大学浙江国际创新设计与智造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中小微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计划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校、研究院所、个人企业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均可提出申请,旨在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落地研究院,紧扣关键产业技术需求,助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难题。

  一、申报对象与申请条件

  1、申报对象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有创新突破、发展前景和社会价值的中小微企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团队或个人,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2、申请人须为项目核心成员,具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人请将商业计划书或项目申请表以“创新创业项目+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idim@tju.edu.cn。申报咨询联系人:陶晓莹,联系电话:18358508702。

  2、专家评审将通过材料审查、路演答辩、实地考察、尽职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项目支持标准

  1、凡是符合申请要求的项目,研究院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在研究院相关领域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由研究院和运行公司决策委员会综合讨论、表决立项。立项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创意新颖;

  2)拥有坚实的创新基础;

  3)具有产业化计划;

  4)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5)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

  6)有详细的项目建设方案。

  2、研究院将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立项团队5万-100万股权投资,占股比例1%-49%不等。

  3、项目投资期间,为充分开发中小微团队商业化能力和盈利潜力,解决其融资渠道狭窄、缺乏管理经验、市场开发能力较弱等困难,研究院将指派专门人员全程对接跟踪投资项目,并提供多项辅助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创业战略规划指导;2)融资需求对接;3)市场化营销推广;4)优惠政策解读;5)技术咨询服务;6)知识产权服务;7)辅助技术配套;8)供应链体系打造;9)高水平专家指导;10)人员招聘配备;11)人才培养培训;12)法律事务服务;13)工商注册代理;14)财税会计代理;15)行政后勤保障;16)研发试制场地支持等。

  四、项目实施与验收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应积极开展工作,履行责任和义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2、立项后,申请人应按时(每季度)向研究院进行项目阶段进展汇报。研究院从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对项目阶段性成果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继续按原计划拨付资金;不合格者,停止拨付资金。无正当理由不作项目汇报,或项目工作无进展以及资金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项目资金或停止拨付资金。

  3、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分批拨付,拨付时间节点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阶段性评审结果确定。

  4、项目周期结束前(1-3年内),要求投资项目达到可销售的产业化要求并实现盈利,以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五、受理时间

  本资助计划长期有效,研究院官网及公众号也将持续更新发布本地企业技术需求,欢迎国内外符合条件且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创业者个人进行揭榜。